今天,广东代表团分别举行全团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围绕“两院”工作中比较突出的执行难、司法公正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1
●关键词
执行难
●问 题
判了白判影响司法权威
●建 议
尽快建立司法援助机制
尽快制订强制执行法
在今天的审议中,省高院院长郑鄂就提出,要积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抓紧制订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法,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他说,执行难已经成为法院最“头痛”、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如果法院的审判结果只是一纸文书而不能真正落实为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这样的审判就没有实际意义,会严重影响司法的权威,现在已经到了要立法来解决“执行难”的时候。
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菊花代表也给解决“执行难”提出一个建议,就是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制度。“现在很多案件办理完后判了白判,被执行人本身没有支付能力,这类执行难怎么办?要尽快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制度,为特困群体建立司法救助制度,以国家拨款或社会援助等形式救济救困,也是缓解执行难的一个重要途径。”
2
●关键词
司法公正
●问 题
经费不足向企业拉赞助
●建 议
必须给两院吃“皇粮”不能吃“杂粮”
让大家对法律
有敬畏之心
审议中,很多代表都提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稳定的基础。“司法人员的腐败对于社会的负面影响比普通公务员的影响大得多,是对‘水源’的污染,因此要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安认为,“躲猫猫”事件之所以在群众中被“热炒”,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某些领导提出的“监控设备没有修好”理由的可信性问题,而是我们司法队伍建设、部分执法人员道德素质和执法水平存在严重问题。对于如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部门的公信力等问题,有代表认为应该加强监督,把人大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对此,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代表回应说,检察队伍以及法院队伍要做到切实公正还需要付很大努力,要有一个过程,我们的目的是尽量缩短这个过程。法官、检察官本身对法律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对判决要有敬畏之心。各级两院的领导要率先垂范,抓好队伍,建立反腐“高压线”,一旦触碰就要马上处理。
办案经费不足
影响司法公正
审议中代表们提的另一个比较集中的问题是基层两院、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基层两院经常遭遇经费不足的问题,很难不让两院“自谋生路”。“有的法院为了保障办公经费,甚至还找企业拉赞助,这种情况下司法公正能得到保障么?能不让办案人员想办法‘创收’么?能不出现司法腐败么?”代表们认为,必须要加大对基层两院的投入、提高基层办案人员待遇,确保两院吃“皇粮”,不能吃“杂粮”。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就表示,今年省人大将重点对基层两院执法不公的问题加强监督力度:“群众对于两院的满意度往往是通过最基层两院的工作情况来判断的,抓好基层两院的工作,对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至关重要。”
3
●关键词
职务犯罪
●问 题
两院难以监督同级党政部门?
●建 议
建议两院切实“垂直管理”独立操作
“第一把手”犯案
数量增多令人担忧
在审议中,有代表举出从2003年到2008年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有关数据,指出该类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并呈增长趋势,当中“第一把手”犯案的比例大,令人担忧。
“为什么职务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而且为什么大多案子是等中央巡视组来了才发现问题的呢?这说明我们的监督体制存在了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钟南山说,我们的地方法院、检察院对第一把手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领导影响个人仕途,因此造成对同级党政部门的监督力量不够。“这点在最高检察院的报告中也有体现,就是提出了‘检察机关监督意识不强,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为什么不敢监督?究其缘由就是司法没有相对独立性。”钟南山继续“深入”,“提出这个问题,不是要‘两院’脱离党的领导,而是要探讨一种在党的领导下更好行使权力的方式。”
为此,钟南山建议,在党的领导下,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独立操作,可避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确保司法独立和公正,“体制不改变很多东西很难操作”。
建立信访独立专员制
除了要加强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力量外,代表们还认为,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当前我们的署名举报率虽然有所增加,但总体还是比较低。以某地为例,过去一年有6万多件举报案件,但署名举报率不到20%;而香港去年的署名举报率为73%。”钟南山直指,两地之所以差距比较大,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署名举报制度不封闭、不专业,所以没有办法保障举报人的权益,“一举报了,消息可能很快就转到被举报者手里,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
钟南山建议,建立信访独立专员制,让人民群众的举报得到人身保障。同时,建议人大制定和出台新闻法,赋予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规范,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团结稳定。
4
●关键词
应对金融危机
●问 题
老板犯法,企业“连坐”?
●建 议
企业不是“唐僧肉”不能争着吃
企业主犯罪
不能简单一抓了之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许多企业和工厂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资金周转停滞,无可避免地引发各类矛盾纠纷。法院能不能在保稳定的基础上保增长,也成为了今天审议的热点话题。“在这场金融危机的冲击中,我们要保护企业和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因为企业一受到影响,就会带来社会人员就业、财政减收等问题”,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代表说,但目前的状况是,一个案件往往就牵涉到涉案双方的两个企业,有的见到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标的,就像见到了“唐僧肉”争着吃。结果有的经济纠纷案审理过程就拖慢,或者有的企业就索性整个被查封。“我们不要因为老板犯罪,就整个企业也‘连坐’犯罪,导致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停滞,甚至垮台。”
陈舒认为,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应该加快该类案件的审理,对是否使用查封、冻结、扣押或羁押等手段,要下大功夫多动脑筋和采取现代化发达手段,不能简单地一抓了之。“能不能部分扣押、有限扣押或者有目标、有方向地进行扣押,使其对企业的管理问题做出好的衔接。”
不能因怕上访
放弃司法权威
经济危机下,各类劳资纠纷大量增加,由各类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必然增多。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来平代表指出,当前“上访”问题是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共同面对的难题,不少地方政府在处理上访问题时感到困难。“社会上现在流行几句话‘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妥协就是和谐,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现实中就存在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去稳控一个无理的上访户的事情”,刘来平说,和谐社会也绝非没有矛盾的社会,作为各级基层政权组织,要敢于承担起宣传、教育、引导和依法管理群众的责任,放弃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和依法管理,是不负责任的,也不符合新时期的和谐观。
“基层国家政权如果面对群众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如果害怕上访不敢依法管理而一味去迁就,只会纵容更多的上访行为”,刘来平认为,传统意义上用行政手段处理上访问题具有随意性,标准不统一,不能公平的适用同一的情况,缺乏公平性。长远看来,我们需要不断地完善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要加强法治,引领群众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逐步建立起处理纠纷的法律机制。
“齐二药”事件
招标委员会难辞其咎
还有一些代表认为,在经济危机下,两院更应高度重视涉及民生的案件,要积极研究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如何与时俱进正确司法。钟南山以震惊全国的齐二药厂假药“亮菌甲素”事件举例,“现在的药品招投标制度存在一些问题,谁的价格便宜,谁就容易中标,药品的质量和疗效被忽略。”他说,在审理该案过程中,除了罪魁祸首齐二药厂,以及使用药品的中山三院外,对有关药品的招标委员会却没有被提及。“然而中山三院以前并不是用这种药,而恰恰是招标委员会把亮菌甲素指定为唯一用药,它也要承担相关责任。”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