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讯】(记者 王海荣)东莞市政府设立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经济刺激方案自10月中旬对外公布后(本报10月21日曾做报道),引起了各界关注,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够格申请?11日,东莞市党政代表团在香港召开媒体见面会时对外透露,“10亿融资新政”的申报条件已经正式确定,首批1423家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有望从中受惠。
在经过详细调研核实后,东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信用记录等向东莞市金融办提交了一份企业名录,列明了推荐支持的中小工业企业1066家,加工贸易企业357家。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已纳入名录的企业只是作为贷款潜在客户,绝对不是必须发放贷款的对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不会干预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的正常业务,是否贷款给企业,决定权在银行手中。
据介绍,只要满足10项条件之一的重点中小企业,即可申请资金支持,包括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称号的企业;获得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东莞市民营企业50强、东莞市工业龙头企业、东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称号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软件企业等。
重点加工贸易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也可以享受此政策扶持:1、符合东莞市外资产业发展导向;2、被认定为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3、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称号的企业;4、被认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企业;5、东莞市转型升级试点企业和各镇街重点扶持的企业;6、东莞市“创建品牌”试点企业和内销试点企业;7、经银行机构推荐或企业自主申请、镇街政府同意推荐,东莞市行业主管部门复核认可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