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凡卒
昨天,有两则新闻值得我们关注。一是《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集意见,按照这一办法,参团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保障范围和赔付时效大大提速。二是南京超市促销又发生踩踏事件,造成多名顾客受伤。可是,频频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超市却无须购买行业责任保险。
现在,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我国的行业责任保险建设该提速了。衡量一个社会运转是否顺畅,有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在任何时候不能出现责任真空,不管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只要有人受到伤害,有利益遭受损失,就一定有人为此负责。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理念,在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重视行业责任保险的推广,当整个社会发展到“无保险,不营业”的程度时,一个无缝连接、完全覆盖的安全网也就建成了。
这些年来,我国也在逐步引入行业责任保险,其中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起步较早的品种。2001年9月1日,国家旅游局就实施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要求旅行社强制投保。这次为新《办法》推出的征求意见稿又把保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保障范围扩大,游客和导游、司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都在赔偿之列。二是理赔速度加快,不仅规定了理赔时限,针对那些需要急救的人身伤害,还规定保险公司要提前垫付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可见,新《办法》最大程度地弥补了可能存在的责任真空,避免了司空见惯的争议和扯皮。
可是,在更多的行业,行业责任保险依然空缺。就拿公共场所群死群伤的火灾和踩踏事件来说,这些年就发生了许多起。各级政府对事情处理不可谓不重视,甚至有当地的官员为此而丢官。可是,在企业层面,往往只是开大会发文件进行整改,一阵风吹过了,事情也就过了,问题的症结难以根治。就以造成多名顾客伤亡的重庆家乐福事件为例,虽然对商场的两名安全主管进行起诉,但是,对于其他商场而言,这样做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整个行业的安全意识无法真正得以提高。而且一旦出了事故,最后往往还要政府来埋单。
但在行业责任保险比较普及的国家和地区,情况就会截然不同。政府的公共安全管理责任不被无限放大,只要规定相关行业必须购买责任保险,市场机制就会让很多难题迎刃而解。比如说,只要政府规定,面向公众的服务行业必须购买火灾保险,那么,政府就不用再管企业消防是否合格,因为保险公司就会盯住这件事,消防不合格,保险公司就会咬住不放,拒不整改,就没有保险公司和你做生意。所以,国外的专业火灾保险公司非常发达,英国最早的消防队都是保险公司办的。
只要普及了行业责任保险,企业的责任意识就会空前提高。如果企业频频出险,不仅要多付保费,甚至会出现无处承保的局面。这样一来,生意也就做不下去了。在西方国家,流行一个说法,医生都要买责任保险,但谁也不敢出事故。如果有人连出几单医疗事故,就会因买不起保险而改行。其实,所有的行业都一样,越是有保险,越是不敢出事。这就是好制度带来的良性循环。有鉴于此,我们的行业责任保险建设,真的该提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