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进入2008年,新基金发行密集,老基金的持续营销却冷冷清清。据统计,年初以来,过往基金业常见的大比例分红持续营销几乎销声匿迹,仅有的几次分红也大多是按照基金契约中“强制分红”的规定而进行的。市场人士认为,随着基金产品市场的发展,大比例分红逐渐隐退,基金分红走向“契约化”、制度化将成为一种趋势。
分红是基金收益及时回报投资者的重要途径。对于投资者来说,分红意味着“落袋为安”。在震荡市中,及时分红也是一种规避市场风险的有效手段。但市场对分红也一直存在争议,不少投资者认为,基金为了准备分红所需的现金不得不卖出股票,这会对基金的操作产生影响。于是,“契约化分红”便成为一种折衷的方案。
所谓“契约化分红”即是在基金契约中对该基金每年的分红比例、分红次数等要素进行约定。目前的“契约化分红”基金不在少数,但大多只规定了分配比例和分配次数或周期。而正在募集的富国天成红利基金,则在基金契约中规定了每年的分红次数和分红额度,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定期定额分红。这种“定期定额”分红方式使分红预期提前,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会因为突然要分红而临时调整仓位,有利于保持基金的稳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