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 霞)昨天下午,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九十三次常务会,研究审议关于堤围防护费等收取问题的意见、支持外经贸发展若干措施等事项。
鉴于今年我市经济发展面临比较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企业面临的挑战严峻、压力巨大,市政府已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在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轻负担,提供优质服务,与企业共渡难关。本着这一原则,昨天的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堤围防护费等收取问题的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对按企业销售额或营业额0.1%。~0.5%。分级征收的堤围防护费实行减收,以最低标准即0.1%。为基准,根据销售额或营业额下浮分级征收。从1月1日起执行,已征多收费用将予以返还或者抵扣今后收费,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会议还要求,今后向企业征缴的各种费用如需由税务部门代征,必须经过市政府常务会严格批准,规范操作,不得“随便搭车”。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若干措施》,该《措施》是市相关部门为切实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对现有外贸发展政策进行梳理后制定的。
在《措施》的16条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措施中,支持外贸发展的共有6条,包括对出口企业研发、创建中国出口名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费的资助等。根据《措施》,我市将对获得商务部“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资助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配套支持;对当年被商务部评为“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措施》中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规定有9条,包括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业务、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及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业务、鼓励承办国家援外培训项目、鼓励企业参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对“走出去”紧急事件安排应急专项费用、安排“走出去”推进经费以及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措施》规定,对企业参加市政府计划内重点出境展览项目,展览地属传统市场的给予展位费50%的资助,展览地属新兴市场的给予展位费70%的资助;对企业出口到传统市场的产品投保一年期内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20%资助,出口到新兴市场的产品投保一年期内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30%资助。对经批准在境外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合法设立的境外加工贸易、境外资源开发、境外收购实业性境外投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人民币的前期费用资助;对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营业额在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有增长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万、10万、50万元的资助。
此外,《措施》还包括了3条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定,包括支持开展服务外包从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CMMI/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实施服务贸易品牌战略等。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